2013T台之星中国少儿模特电视盛典即将启动 BRAND
指导单位:
CIP职业认证管理协会
江苏广播电视总台(集团)
香港戴依辰文化教育集团
主办单位:
T台之星少儿模特盛典组委会
南京梦之星文化传媒
承办单位:
南京梦之星文化传媒
T台之星少儿模特艺术团
杭州小童星儿童艺术机构
启动时间1月1日-结束时间8月25日,将历时8个月
赛事背景:
“儿童经济”异常繁荣。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育儿意识水平的提高,家长对子女教育投入的时间和金钱明显增多,特别是独生子女的家长,对子女培养,更是“倾其心血,花其银子”。
从孩子出生到成人,对于家长来说都是单向的“投资”过程。孩子出生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儿童医院”,要喝营养、健康的“儿童奶粉”,要穿卫生、环保的“尿不湿”。好不容易等到孩子上学了,要选“双语教学”、“蒙氏教育”的幼儿园,要配漂亮、帅气的衣着装备,周末送去“培优”,要选的机构------总之,为了孩子的将来,“望子成龙、盼女成凤”的家长们近乎疯狂地“被消费”着。
市场,必然蕴藏非凡商机。在“儿童经济”链条中的每个商家正在通过各种途径“跑马圈地”。时下这些商家要么是通过“广告”,要么就是通过“公关”来拉近与消费者的距离。在度,产品效能、价格相差无几的情况下,美誉度就成了影响产品或服务的重要因素。近年来,这一市场广告战役,公关活动此起彼伏。无论是广告还是公关活动,“儿童经济”总少不了“少儿模特”的影子。
“活泼、可爱”的少儿模特形象,是企业人性化意义的诠释。在模特行业市场细分化的大趋势下,“少儿模特”行业日趋成熟;面对蓬勃发展的“儿童经济”,“少儿模特”可谓——大有作为。
让孩子有教养,有气质,有风度。给孩子创造一个成长的平台,为你们的宝贝留下一次珍贵难忘的回忆。
通过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不仅培养孩子们从小对美的认识,而且在学习模特表演中,可以纠正孩子的不良形体,在舞台上让孩子充分的发挥及锻炼,让孩子在成长的道路上拥有更多的自信。少儿模特的艺术文化发展提倡,不仅是成人模特所具备的时尚美、青春美、潮流动感美与纯商业文化性的代表美,还是小模特们的天真、可爱、阳光、活泼的纯洁美。小步子,大精彩!
赛事定位:
少儿模特规格、赛事
一场美的风暴,一次美的历程
实业界、传媒业、旅游业、少儿模特业强强联合,美丽盛典的新商业运营模式
赛事特性:
集性、性、性、性、趣味性、娱乐性于一身
展现模特风采、提高赞助商品牌、新商业运营模式
“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将通过总冠名赞助、联合主办单位赞助、协办单位赞助、指定产品赞助、指定网站赞助、特约赞助、主题活动等多种方式运营招商。
“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 联合主办
(总冠名)
赞助费用为:150万元人民币
一.赞助商享有“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联合主办赞助商权益,联合主办权益如下:
1.赞助商享有“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组织机构授权的联合主办方赞助商权益;
2.联合主办赞助商权益可以在合约规定的品牌产品的包装、影视广告、平面广告等上使用;
4.联合主办赞助商可以“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的名义,经主办方授权许可后自行组织相关的媒体宣传及活动;
5.赞助商享有“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获奖选手进行为期一年形象代言人的权利(此项须专门签定形象代言人使用协议);
6.大赛期间,入围选手可配合赞助商举办产品推广活动;
7.赞助商享有“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组委会授权的行业单一品牌的指定产品权;
8.赞助商享有其LOGO服装提供不少于100件,将供选手在培训、拍摄花絮及大赛时使用。
二.赞助商享有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联合主办权益,广告宣传权益如下:
1.新闻发布会
1)全国新闻发布会
赛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全国近百家新闻媒体(电视台、报刊、杂志、电台及网站)
对大赛进行跟踪报道,报道总量不少于100次;
2)邀请赞助商派出代表出席大赛新闻发布会并发言;
3)大赛的全国新闻发布会背景板列名赞助商品牌;
4)新闻发布会的新闻通稿上向媒体重点提及赞助商;
5)组委会统一派发赞助商宣传资料,并可安排赞助商产品宣传;
6)主持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口头鸣谢赞助商的支持。
2、赛事联动(全国赛事落地)
1)全国不少于10场专题性活动,冠名方从各个省市挑选10个城市进行落地宣传。
2)全国各个分赛场主题植入冠名方品牌
3)全国分赛场每地安排媒体跟踪报道不少于三家
3、大赛广告回报:
1.品牌宣传五秒标板标准呼号: “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由***联合主办。
2.线上回报
A.江苏优漫卡通卫视(3大动漫卫视之一,优漫卡通卫视家上星播出的省少儿频道,上星播出两年来,
优漫卡通卫视实现江苏全省所有市县覆盖外,还成功在全国22个省、160多个城市落地,覆盖人口超过4亿)
1.大赛宣传片(30秒*60次)2个月每天一次(7月-8月)=60次*6000元=36万
2.大赛期间新闻跟踪报道(2分钟*10次)=10次*1.6万元=16万
3.全国总决赛实况转播前播放企业3分钟专题片1次 6万元3分钟
4.全国总决赛实况转播中播放企业3次广告宣传片 3*6000元=1.8万元
5.全国总决赛江苏优漫卡通卫视全程录制并播放 20万元/小时(其他时间段) 40万元/小时(18:00-20:00)
B.报纸媒体(10个城市的主流报媒:晚报、都市报、快报等)
1.各主办城市的海选及复赛一共不少于10次的报纸软文图文跟踪报道(每篇幅不少于500字)=10*3000元=3万元
C.主流网络媒体(不少于10家主流网络媒体新浪、搜狐、人民网、央视网、网易、网易等)=10家*次500元*2=1万元
1.各分赛区赛事、全国总决赛不少于20次的网络媒体新闻投放
D.在全国总决赛主办城市——南京市中心(南京新百)LED电子户外大屏幕投放2个月硬广(30秒/次/120次/天)
3.线下回报
1.10个城市的赛事10场(品牌冠名)
2.全国总决赛1场(品牌冠名)
三、赞助商享有“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 联合主办权,总决赛现场活动
宣传权益如下:
1 .赞助商将作为大赛联合主办单位参与赛事活动;
2 .赞助商将获颁“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特别贡献奖”;
3 .赞助商代表在总决赛主宾席显著位置就座;
4. 授予赞助商代表“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荣誉嘉宾”;
5. 赞助商负责人担任大赛主要奖项的颁奖嘉宾;
6. 提供大赛的门票广告;
7. “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现场布景将体现赞助商权益,包括决赛现场广告牌、旗帜和条幅;
8. “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相关物品资料体现赞助商权益;
9. “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现场礼仪小姐服饰体现赞助商权益;
10.大赛组委会统筹派发赞助商宣传资料及宣传用部分产品样品赠品和纪念品;
11.联合各类主要媒体提供采访赞助商的宣传良机;
12.参加大赛组委会组织的统一公关活动,亮相各大传媒;
13.组委会统一派发赞助商宣传资料;
14.总决赛晚会主持人口头鸣谢赞助商的支持;
15.赠送总决赛门票50张;
16.总决赛期间,免费提供赞助商六名代表在指定酒店的贵宾食宿;
17 .大赛组委会为联合主办赞助商在总决赛期间安排主题日活动;
18.大赛VCD资料中包含赞助商广告,并获赠大赛VCD若干张;
四.赞助商享有“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联合主办赞助商权,发行宣传
权益如下:
大赛组委会拥有“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在大陆及港澳台的电视播映权,总决赛后,组委会将制作“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的实况录像,并在片尾字幕鸣谢大赛总冠名赞助商;
五.其它特别权益:
组委会将统筹为冠名赞助商特别免费制作精装版五分钟电视专题广告宣传片一条,并可以以决赛选手及赞助商所选择的参赛选手的参赛花絮剪辑一条30秒的广告。
2013T台之星少儿模特电视盛典大赛总招商:13819180888 13512518026
全国统一报名服务电话:400-086-4656 大赛官网titistar 大赛官方QQ:2250874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