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条件JOIN
适合年龄:18~35岁 | 初期投资:不限 |
春夏产品价格:暂无 | 经营类型:加盟 |
秋冬产品价格:暂无 | 合作政策:详情请留言 |
1、 加盟者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或自然人。热爱童装事业,对童装行业有很大的兴趣和爱好,有一定事业心。认可迷你屋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愿意接受总部的管理和培训。
2、 迷你屋专卖店单店加盟:以当地城市为开发发展商圈,具备门店经验者为佳,营业场所面积至少25平方米,需具备个体户或独立法人资格。
3、 迷你屋市级经营商:在每个城市授权设立一市级经营商(当加盟商在同一个城市拥有2-3家“迷你屋”专卖店时,便可向总部申请成为该市经营商),该经营商需具备良好的商务经验、信誉及财务实力,为具备独立法资格之企业体为佳。
4、 为统一品牌形象,加盟者须统一使用总部提供的货柜,店内装潢、产品陈列、气氛布置,均需依照迷你屋之规范执行,施工及费用,由加盟者负责,总公司将提供店面设计等相关信息的必要协助。
5、 加盟者需在授权场所范围内,专卖迷你屋品牌产品,在授权以外的场所则不得经营迷你屋产品。
6、 迷你屋采取全国统一明码明价之价格政策,超过5%以上的价格变动,须经总公司书面许可,不得任意变更。
7、 加盟者须充份配合总公司规划的年度各项行销活动,以全面造势共创佳绩。加盟店的促销活动,需以书面事先获得总公司核准。